长春中医药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实施细则
日期:2013-04-15 14:53:09    浏览量:0

 
    为提高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水平,保证生源质量,规范和完善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和省招生办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长春中医药大学实际,制定2013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录取规则。
    一、招生原则
    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二、管理机构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学院,负责协调和处理复试、录取日常工作。
2、各学院组成复试工作小组,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依据统一的复试原则,确定复试办法、复试时间、学科复试人员组成,并报研究生学院备案。
三、复试时间
2013年4月10日——4月12日
四、资格审查:
由研究生学院对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考生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为学生证)、身份证与报考信息是否相符;政审表等。
五、复试内容及方式
根据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文件精神,设定本次硕士研究生录取满分750分,其中初试成绩500分,复试成绩250分。总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
(一)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课、专业课考试和综合情况测试(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和学科组面试)。
(二)考生参加复试的原则:
1、初试成绩符合所报学科、专业国家规定的最低复试分数线。
2、采取差额复试的原则,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以专业需要、初试分数、毕业院校、申请调剂时间等综合情况接收调剂考生参加复试。
(三)专业基础课、专业课考试:
专业基础课、专业课考试一律采取笔试形式,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二门课程总分为200分。
(四)综合情况测试:
包括学科组面试和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学科组面试由各学院组织,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由研究生学院组织。   
其中:学科组面试成绩满分为30分,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成绩满分各为10分。
1、学科组面试要求:
①面试过程中要了解考生在笔试中了解不到的内容,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精神和能力、专业兴趣和素养等方面的考查。
②面试采用按项赋分、分别统计、综合评价、定量排序的形式进行。
③面试内容参照《长春中医药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中的具体要求,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
2、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
(1)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由研究生学院统一组织。
(2)听力水平测试为笔试,时间为20分钟,满分为10分。
(3)口语水平测试时间为5分钟,满分为10分,每位考生单独进行。
六、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1、按照要求,对符合参加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严格进行笔试加试,试题为一级学科覆盖的两门以上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
2、笔试加试满分为100分,时间为2个小时,加试成绩不计入考生总成绩,60分为合格,未达到60分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体检工作
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号)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根据《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中第六十一条 招生单位要充分利用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拟录取工作
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结合考生科研创新潜质、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1、复试总成绩及面试成绩合格;
2、按总成绩排序,确定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审定并公示后的名单上报吉林省招生办。
十、未被学校录取的符合B类地区复试线的考生,研究生学院积极协助其进行调剂工作。
十一、推进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1号)要求和吉林省研究生招生工作会议精神,2013年长春中医药大学将大力推进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公示以加强社会监督。
十二、招生录取全过程接受学校纪委的监督。
 
监督电话:0431-86172525;86172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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